→ demoiselle: 已提出休假申请但未被核准,也算是无故旷职吗?有争议06/12 16:31
争议什么?
谁跟你说特休一定可以休?
明白这点后,你就知道你三天不去,雇主当然可以依
劳基法12 劳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经预告终止契约:
六、无正当理由继续旷工三日,或一个月内旷工达六日者。
立刻开除你。
然后依劳基法18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劳工不得向雇主请求加发预告期间工资及资遣费:
一、依第十二条或第十五条规定终止劳动契约者。
二、定期劳动契约期满离职者。
不用给你没来的期间薪水,也不用给你资遣费
再来
被开除之劳工,就不符就业保险法第11-3所称非自愿离职的要件,
故亦不得请领失业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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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你可以不去下场是
1.被开除,如果新面试公司有对保习惯,名声会不会臭不知道
2.没去的三天薪水一天都拿不到
3.不能领任何补助
4.拿到的离职证明,离职原因变成旷职被开除,会不会影响求职自己去爻杯...
你如果是你朋友,不要作这种笨事
你如果想害朋友,到是可以推他去
※ 引述《demoiselle (豆娘)》之铭言:
: 我不是我朋友。
: 我朋友十几天前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
: 公司规定的离职流程是在线上一步一步完成,各单位核准后完成程序发给离职证明。
: 但我朋友的申请程序目前卡关在小主管处。小主管不点核可键,
: 其他单位就无法看见申请人的案子,更不可能越过小主管迳行核准。
: 同时我朋友想在离职前将本年度所有应休而未休的特休假一次请完,
: 该公司的请假系统也是采用线上申请制,
: 假单也如同离职申请书一样是被堵在同一位小主管处,该名小主管不点核可键,
: 假单就不会跑到中主管、大主管处,也不会被公司人事登录进系统了。
: 经过我在google上反复爬文分析之后,我告诉朋友说 :
: 如果因为假单迟迟未被核可,我朋友又在那些日子按照原计画休假去,
: 会变成"连续旷职三日",最糟糕的状况是公司可以因此"解雇"我朋友,
: 于是我朋友会从"自愿离职"状态变成"非"自愿离职。
: 可以拿着非自愿离职证明去申请失业给付。
: 所以被解雇反而对他较有利。
: (因为他未来要自行创业,所以离职证明上到底写了什么其实是无关紧要的)
: 我这样的说法是正确的吗?
: 还是因为被解雇、被开除者,虽然都是属于"非自愿离职",
: 但是不能请领失业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