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劳基法问题(预扣薪水、遣散费、无劳健保)

楼主: notepad67 (145×154÷DB7)   2018-06-11 21:41:08
1.扣薪水就违法,
依劳动基准法第26条:“雇主不得预扣劳工工资作为违约金或赔偿费用。”
也就是他可以全额发给你,再跟你要回去。
但不能在薪水中就扣掉你的薪水,去告,一定赢
这条:处9万元以上45万元以下罚锾。
第一次通常是9~27万
但是重点来了,如果这1099是你造成的损失,而你在之前已经承认了。
比如你写了扣款单,或借款单,等于你向老板预支了1099来赔
他只是在全额给付后,又收回你的借支,你告不赢
所以重点是,你有没有承认这1099的损失是你造成的
16800/(140*36)=3.33
你每天工作3个半小时?
这是什么班?
2.1
你自称超时工作,是指你打完卡后留下来工作,还是一天超过8小时工作
你说的不清不楚的,鬼才知道,但按16800作36天来算
你一天作不到四小时啊,所以你工作5小时领3小时?
看不懂啊...
2.2
你说老板资遣你?我还说你是自己不来的哩...
3.没保劳健保,
没保劳保要看你们公司有几个人啊,5人以下本来就不用保啊,
5人以上是向劳保局检举,不是劳动局检举,不要找错人
写信告知劳保局该单位正确名称、地址及你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通讯地址、
叙明单位具体违规情事,并检附您任职期间的领薪等相关资料影本
看看他会不会去查...
查到哦,罚保费二倍,没有刑责,不能补保
没保健保,也是应缴纳之保险费,处以2倍至4倍之罚锾,没有刑责
4.如果什么相关证据都没有保存,还是可以申诉,
但你如果不是什么立委的弟弟县长的儿子,我个人呵呵...
在职不告,离职才告,又没证据,我还说你挟怨报复
你什么东西,劳检会不会去都很难说了,调监控?还原硬盘?
你自己觉得有可能吗?
=====
你写一堆,对老板来说,都没什么杀伤力...
又不是违反职安法,劳基法咩,只是一本笑话书
※ 引述《bubblefish94 (泡泡鱼)》之铭言:
: 小弟之前在一家超商工作,现已离职,这个月五号领到离职薪水时,发现店长实在欺人
: 太甚,决定向该超商争求所有赔偿。以下有些问题,想请各位对劳基法有所了解的人士
: 帮小弟解答一下,感激不尽。
: 1.我知道按劳基法,店长不得预扣员工薪水,而该店店长以我找错钱为由,扣了我1099
: 元,若店长不愿归还我扣除的薪水,我是否得亲自跑去劳工局提起申诉?这家店给薪水
: 是直接发现金,会用薪资袋装起来,上面店长自己亲笔明确写上该拿的薪水,及她扣除
: 的薪水,这可否成为证据?我的时薪是140,在那家店工作期间是36天,该领的薪水为
: 16800,这样店长预扣薪水大概会被罚多少钱?
: 2.我离职是因为店长派过多的工作量,并强迫我一定要超时为她工作。离职前一天,我
: 一样超时工作了1小时才离开店里,但工作仍做不完,之后店长传赖过来骂为啥工作没
: 做完就走了,我说我不会再像之前那样帮她超时做快两小时的时间了,她若不满意,可
: 以好好考虑要不要再继续合作,最后店长回我那我就做到昨天为止,请问这样的情况是
: 她遣散我,而非我自动离职没错吧?只是我把赖的对话纪录给删除了,这样她若不肯认
: 帐,我是不是就拿她没辙了?
: 3.她没给我劳健保,我若向劳保局检举她,按我上述提的薪资条件,她大概要被罚多少
: 钱?我检举她没给我劳健保须要证据吗?还是劳保局自己就会去查了?
: 4.我超时工作的证据只能从店内调监视器来看,但该店的区经理说时间过太久,影片可
: 能已被删除,但我上网查过,就算影片被删除,只要硬盘没泡水,资料就找得回来,就
: 算硬盘泡水了,找回资料的机会还是很高,但我若申诉超时一事,劳工局肯做到这个地
: 步,请专家把删除的影片调出来蒐证吗?
: 以上问题,肯请各位精通法律的人士回复,谢谢。
作者: medama ( )   2018-06-11 22:04:00
36天含休假日吧5人以下一样要保就业保险和劳退
作者: Hanbor ( )   2018-06-11 22:26:00
大大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你说话有点呛呛的QQ大部份的劳工的确不懂劳动相关法令还会互捅也不用酱QQ不过劳基法 真的是笑话 真的要玩不能让行政机关裁处 弄到法院去就是了不过没多少劳工跟资方可以玩到判决
作者: bubblefish94 (泡泡鱼)   2018-06-12 00:20:00
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要告,不知你是哪只眼看到告这个字。1099是店长自己结算后写在我的薪水袋上的,所以我才有这么详细的数字。超时内容当然就是店内补货等杂事,不然超商是还能超时做啥工作?我是真的受压榨,诚心来发问的,能不能请您别把我看成自以为受欺负、无理取闹的人?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8-06-12 06:17:00
你第一段 讲劳基法跟民法的差别会比较容易懂 薪资是劳基法扣不得如果按照个人疏忽 公司要你全额赔偿 那就是走民事 不过在这之前还没解除劳雇关系前 还是可以请劳工局协调
作者: bubblefish94 (泡泡鱼)   2018-06-12 08:55:00
什么屁都没写,她直接口头讲完直接从薪水袋扣
楼主: notepad67 (145×154÷DB7)   2018-06-12 09:14:00
没有书面同意的,就是不想给,直接去检举吧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8-06-12 10:08:00
他这个情况就不是写借款单那么单纯 要不然要说不得扣薪的前提下 很多公司有提供自费中餐 还不是先扣完午餐费再算给员工薪资 他这个案例会比较偏向这个情况https://goo.gl/Gn13NS是要赔 但是不是全额赔偿 还是可以协商
作者: bubblefish94 (泡泡鱼)   2018-06-12 12:04:00
可是自费午餐那个都有经员工同意才直接扣薪吧?店长是什么都没讲,也没书面规定,就直接扣了
楼主: notepad67 (145×154÷DB7)   2018-06-12 12:20:00
1099你认列吗?
作者: bocard (亚特阴影)   2018-06-14 06:35:00
我妈开工会的且她是劳资顾问,有需要的话我可以给你她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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