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想请问各位大大一个问题~
我在3月底提出5/31离职,离职申请单也提交出去,最终在5/31劳保也退保了。
但在这之前,因为找不到迟迟新人
4月底被double了工作量,还提前做了六月份的工作内容
原本的业务就繁重,当时周末都去加班
小主管之前要求我一些文件,在6/2还是补齐了给他。
现在因为某件事是我经手,可是目前手边已无文件或mail可查询,其实直接问国外总公司
也会得到答案。
但她才说要完成确认才算数,否则不算完成交接。
这样是否合理呢?
ps,本公司过去曾有扣留员工薪水不发的案例,我现在好紧张QQ
谢谢大家的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