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与友人一同参加其与前雇主的劳资纠纷调解
纠纷主因为雇主未替员工加保就业保险,造成劳方无法请领失业给付
对此我们像就业所在地之县市政府劳工局投诉
后续案件则被分派到劳资调解委员会处理
在调解中主要诉求为无法请领失业给付的6个月金额
资方果不其然不愿给付该金额,进入彼此对谈的过程
过程中资方扬言如果要给付该金额走民事诉讼程序
摆明宁可付律师费也不愿给付你钱
这方面如果愿意与资方耗时,劳方有政府的律师,在诉讼方面是不用担心律师费用的问题
而未保就业保险雇主显然有过失
因此不论如何劳方在诉讼结果胜诉可能极大
但竟然都开调解就是希望各退一步
虽然最后劳方给付金额不尽人意
但只少还是替自己应有的权利去争取
只能说公部门不会主动来帮忙
很多时候劳工还是要努力为自己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