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公司强制打卡问题请教

楼主: petertg (TG)   2018-05-27 09:31:00
※ 引述《hydeyoyo07 (hyde5566)》之铭言:
: 各位乡民大家好,因为小妹有些劳资纠纷的相关问题,需要问一些比较懂法律的人来解惑,文长QQ
: 过程跟发生的事情大概是这样的:
: 5/14(一)到公司面试,面试中有提及加班的部分:老板表示公司规定若要留下加班一定要事先申请,不然不能加班。
: 一直以为这样的用意是不想让员工加班,老板也有说不希望员工一直加班。(后来才发现工作量非常大)
: 5/15(三)直接开始上班,上班时间是9:30-18:30。
: 事情发生在我上班的第三天。
: 5/17(四)当天晚上我因为工作还未做完待到了将近19点,此时公司会计未经我的同意便跑去打了我的卡,并在打完卡时才说:“以后不能打超过19:00的卡,所以我帮你们打卡了(还有另外一位同事)。”并解释如果要申请加班费,必须事先通知经理要加班才可以。
: 当下我便马上关机直接离开公司,老板娘在隔天5/18时当着内勤人员共四人的面再说了一次,请我们所有人要在下班时间打卡,不能超过19点,不然若劳检处来稽查他们会被罚钱。
: 当下听到就觉得这公司不能再待了,打算将我的报表完成并在5/21(一)下班后提出离职。
: 结果5/21(一)的上午,会计拿了大家的卡片,逐一检查我们有没有超过时间打卡的纪录,然后擅自窜改了我同事的打卡纪录,帮她把有超过的时间都用立可带涂掉改成准时下班,并要求她在旁边签名。我同事当下抗议并直接到劳工局投诉,而我也在Line上表达不满并提出了即刻离职的要求。
: 老板娘中午看到赖就立刻打给我,一直强调公司并没有做错,他们是非常守法的一间公司,不断的合理化自己的行为,顺便把窜改打卡记录这件事推到会计头上,说是他个人行为。
: 但我依然无法接受,在5/21(一)晚上用LINE传讯息提离职,并告知可以再到公司办离职手续。我也有录下他们承认自己擅自窜改卡片的对话内容。
: 提离职后老板娘传LINE告知若我及同事5/22(二)不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及交接,就不给我们薪水。
: 我跟同事先打给1955劳动部咨询专线,他们表示我们还是去办理手续对我们才有保障,这样她不给薪水就可以告公司(事后劳动稽查处说根本就不用回去交接工作内容,也不用办离职手续因为他们违法在先QQ)
: 于是我们5/22到公司时先交接工作,我交接了一个多小时,因为老板什么都不会,还要问我这个只到职七天的人文件跟资料要怎么做,有够浪费我时间的,而且稽查处的人说我根本没有义务教他做这些。
: 填妥离职单后,我离职原因就写:因公司规定需于下班时间打卡,此点并未在面试时说明,个人无法接受。
: 老板娘跟会计看到后就跟我大吵,说我不能这样写,一来我没有超时工作,二来我本来就不能申请加班费,为何要这样写,会影响到公司权益之类的…..
: 我说:本来就是事实为何不能写,且会计未经我同意就打我的卡,隔天你们又宣布以后时间到就要打卡,那我个人无法接受有什么问题吗?
: 会计说:“那我打你卡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反应?”
: 我说:“你都未经我同意敢直接打我卡了,我要说什么?”
: 很可惜这段我没录下来QQ
你可能刚入社会没多久,对于这方面的经验不是很深,以下简单说明:
1.加班申请制:
一般若未事先约定,加班都以实际发生制计算,差别在于未满多久以几分钟计。(例:未满30分钟以30分钟计)
加班申请制则是必须于下班之前申请,经主管授权许可之后始得加班,这是合法的。
依照规定,雇主有义务对员工的出缺勤做管理,加班当然也算,因此未申请加班的确可以不给薪资。
2.伪造文书:
综观下来,有问题的有两个动作:
a.会计代打下班卡
b.涂销窜改打卡纪录
这两个部分是罪证确凿的,问题是如何蒐证。
代打卡的部分,除非你录音她亲口承认,或是你现场录影拍下来,否则很难认定。
涂销窜改打卡纪录就简单了,有涂立可带,若你们未盖章签名,就说明他变造原始数据。
正确的作法是:
会计在时间到先口头告知,要求你们赶快打卡下班,并依法给付薪资。
第二天于公司内宣读规定,并要求员工签名。
之后落实申请制,规定时间以后的加班主管不能同意,员工也不得于公司逗留或加班。
3.离职原因:
离职原因永远只有"个人生涯规划"这个答案,年轻人不要太冲动。
若工作量大,且公司采用加班申请制,请跟主管沟通。
若主管不批加班,那工作势必做不完或延宕,那是主管的管理责任。
若加班后仍做不完,请主管帮忙分摊或是再请人,反正你时间到就下班。
: 后来公司也开立了离职证明给我,我知道可以不签离职单跟他们拿资遣费,但我并不在意那些钱,我只想去检举并让他们得到应有的制裁。
: 目前处理阶段是已经到劳动稽查处做完笔录了,暂定6/6会到公司稽查。只是承办人员有告诉我,我检举的这个代打卡行为因为没有直接证据,办公室内也无监视器,所以他们如果口头上打死不承认的话就变成罗生门了。
: 现在公司那边听说是打算不承认,也很有可能会反过来告我们毁谤之类的(我也不太清楚)
: 以上是这次劳资纠纷的概述,文很长先谢谢看完的人。
: 我想请问版上各位高手,我没有任何证据可以直接证明会计代为打卡,他们若不承认也没辄,因此不罚钱,这样他可以起诉我吗?虽然他们也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我阐述并非事实,但老板有认识的律师,如果能因此找我麻烦也可以让他们很快活。
:
作者: stardust (迈向另一个十年)   2018-05-27 10:11:00
作者: hydeyoyo07 (hydeyoyo886)   2018-05-27 10:39:00
感谢回复 还在上班 下班再来细看QQ
作者: scirocco (R)   2018-05-27 11:16:00
真的 年轻人也太冲动 地球是圆的 已经跟劳工局检举也处理了 真的没必要跟曾经朝夕相处的人撕破脸 再怎说对方都有自己的基本资料 要是遇到恶劣一点的人狭怨报复 何苦来哉?
作者: smarthenyi (姜)   2018-05-27 12:20:00
楼上也太胆小
作者: tigotigo5566 (铁剑5566)   2018-05-27 12:22:00
看了上几层的留言,台劳真的乡愿,难怪被吃死
作者: sc1 (sc1)   2018-05-27 12:28:00
男女搭配加班不累
作者: OOXXSUN (sun)   2018-05-27 13:32:00
你一定是资方
作者: cityhunter04 (无聊的乖小孩 )   2018-05-27 15:04:00
整篇内容都很中肯,我只嘘离职原因!为什么不能照实说?都要离职了!还怕东怕西的...真是奴啊...
作者: LSW1990 (Wen)   2018-05-27 19:39:00
相关单位都会认真处理吗?
作者: darkMood (瞬间投射)   2018-05-28 00:20:00
爱讲奴字的人都是自以为聪明和别人不同其实只是笑话罢了
作者: shiningsunny (囧囧)   2018-05-28 01:23:00
年轻人如果怕事 这个社会不会进步
作者: scirocco (R)   2018-05-28 02:15:00
有句话叫做“得理要饶人” 与其跟要离职的雇主撕破脸好像争得一口气 不如换个角度想 既然已经举报劳工局 目的就是不要再有下一个受害者 然而毕竟大家都还有自己的人生 不如花时间在下一个工作吧 一直跟旧雇主纠结甚至上法院 何必给自己找麻烦?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8-05-28 13:35:00
帮推
作者: scirocco (R)   2018-05-28 13:53:00
恩 我也赞成没必要喷老板 既然所有证据都显示自己是对的 就应该站在不同高度跟对方谈判 没必要浪费时间浪费唇舌跟不知道自己犯法的人讲道理 对方就是搞不清楚状况才会理直气壮啊 自己有道理 就走道理的流程 如果都已经交给司法处理 实在没必要再自己喷老板跳火坑跟对方纠缠因为对对方柔软不代表软弱 不代表不走投诉程序啊!有时候指出对方的缺点 也要让对方有台阶下嘛 不然硬碰硬只是两败俱伤而已 如果犯错的那方改变 不会有下一个受害者 然后自己也把受害的影响降到最低(尤其心理层面)这才是最好的结果吧!
作者: ddijk (空无一物)   2018-05-28 15:18:00
帮推一下 时间又不是很多 干嘛跟疯子吵架
作者: sc1 (sc1)   2018-05-28 23:33:00
这是执行力的表现 强制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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