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
1.我目前还在试用期,也还没签任何合约,我手上的合约上也没明确说要于几天前
告知离职
2.我当初是应征正职行政助理,却到现在还在领时薪140
大家好~
我是2/12开始在现在的公司上班,但因为公司蛮没良心的(算有违法)
很想立刻辞职,但每个月5号发薪水,我打算拿到薪水再走人(怕他们乱扣薪水,我6/23
就要出国唸书,没时间跟他们耗)
我是打算4/5拿到薪水就走了,
但4/4-4/8是国定假日,
劳基法规定工作未满三个月要离职时前一天告知即可,
那我是4/5确定拿到薪水后
传line跟老板说我就做到明天(4/6)为止吗?
(问题是4/6放假啊啊啊)
还是说国定假日不能包含在内呢?@@
请大家帮帮我,我要待不下去了,今天14点半了我还没吃饭......(我只是行政助理)
*请问未满三个月,当天提离职当天就可以离开,可以用Line跟老板说 我做到今天,这样
就可以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