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目前刚得到人生第一份正职工作,对于劳基法规定实在不太清楚,在麻烦大家回
覆了,谢谢。
公司是类似房仲业,采轮休制,月休九天。
公司说没有分国定假日,一个月就是休九天。
想询问:
即使遇到国定假日,正职就没有双倍薪资或是补休吗?
下个月即将到来的清明连假为4/4 4/5
如果依照规定是必须放假的话,是不是等于我四月会有11天的假期呢?
P.s. 有同事问过关于国定假日的事,公司是说当初劳资双方已经有协调好了,那就没这
件事,一样休九天,这样是合理的吗..?(但其实我们根本不知道这件事,当初就是说照
劳基法来)
再麻烦大家解惑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