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劳工有权择日补休 雇主不同意就付加班费

楼主: combo999 (---)   2018-03-10 12:49:31
劳工有权择日补休 雇主不同意就要付加班费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劳基法》新制本月上路,新增“加班时数换补休时数”、“特
休假可递延到次年”等规定,今日劳动部官方版本的QA问答集在劳动部官网上线,里面罗
列了7大面向、共26题问答供各界参考,其中包含,若劳工提出的补休日期雇主不同意,
就属“协商不成立”,雇主应依法发给加班费。
《劳基法》新制上路,劳动部官方版本的QA问答集今日上线,包含休息日加班费、加班时
数、加班补休规定、特别休假递延规定、轮班换班间距等面向的基本规定都逐一罗列,其
中在加班换补休的做法上,补休的选择权是在劳工,雇主不可以片面要求劳工不领加班费
只能选择补休,换补休的日期由劳工提出,征得雇主同意后排定,若劳工提出的补休日期
雇主不同意,就属“协商不成立”,雇主应依法发给加班费。
但如果是劳工加班换补休后变成“积假”,双方约定一段时间可休(如一年内),这时劳
工若排定日期遭雇主拒绝,双方可继续协商不同日期,劳工不可在此时要求换回加班费;
但若届期劳工仍未休,雇主要折回加班费。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358474
作者: cityhunter04 (无聊的乖小孩 )   2018-03-10 16:02:00
休假期限不会到最后变成一辈子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