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各位先进大家好,想请教各位几个问题
1.小弟的老婆于105年10/12到职
而在今年的3/2被告知即将被资遣
但公司要求她3/15离职
但我记得到职满1年应该是要有预告20天
这部分请问公司是否违法了?
若3/15离职,公司是否要补发7天的预告工资?
2.公司要求她提出求职证明才准谋职假,并且要求她谋职假不要请
这部分有违法吗?
3.老婆还有4天婚假尚未休完,请问可否在离职前休完?
现在公司不给她请,一直挡她婚假,这部分有违法吗?
4.因为被资遣,薪资是否在离职当天能结清,还是说得等到公司4月的发薪日?
非自愿离职证明在最后一天可以要求公司当天给,还是只能照公司说的4月再给呢?
几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大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