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后转职攻防战 高薪这样谈
Q1:面试该怎么谈才能争取到好待遇?
A1:
“依公司规定”确实是大家普遍觉得安全的答案,但其实有部分人力银行有推出业界薪资
水平的查阅服务,求职者可依据该职务及自身资历先查询业界该职务的平均薪资,再多方
打听该公司的薪资水平,以便能预先设定理想的薪资范围,并知道对方开出的薪资是否合
理。
根据1111人力银行调查,业界有5成以上的主管会参考求职者上一份工作给薪,但是否应
在履历上提供薪资资讯也引发不小争议,求职者可视二份工作之关联性决定是否揭露。另
外要求新工作的待遇时,在说出“依公司规定”时,也可提出自己有哪些专业技能、语言
专长或证照等,强化工作能力;平均来说,提出的待遇比前份工作多出7.7%(同产业、
同性质工作),通常较容易被新公司采纳。
Q2:面试时,哪些问题该问?哪些则最好别问出口?
A2:
以刊登在人力银行的征才广告为例,多数企业会将相关专业要求、工作内容等载明在征才
页面上,可针对页面上未说明的细项(例如若页面写薪资面议)来做询问,或者预先浏览
该产业或公司的相关资讯,对不理解之处提问,如此可让面试官知晓你事前有做相关研究
。
至于不该问的大忌,莫过于到了面试时,竟询问“这个工作是要做什么?”等,像是门外
汉或搞不清楚状况的样子,恐怕会在面试官心里大大地扣分。(撰文:陈奂宇)
【新工作不可不知】
1.劳动契约中若有赔偿条款及连带保证人,需雇主举证损失为劳工造成,才可求偿。若雇
主为向劳工求偿、直接扣薪,却无法举证该损失为劳工所致,恐涉《劳基法》中的薪资短
给。
2.劳工受训课程,若为工作所需的专业技能,企业不可要求劳工自行负担费用;至于制服
若同样是因工作所需,也属企业成本之一,不应要求劳工付费购买。
3.现行常见“试用期不合法”,精准解释为“雇主不得以试用期满为由,任意开除员工”
,若因员工不适任而须解雇,雇主仍须依《劳基法》发放资遣费及预告工资。
4.薪资福利及职务内容等通常面试就会谈妥,劳工签订劳动契约前务必详阅内容,确认是
否与面试谈的条件相符。
资料来源:劳动部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304/1308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