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不才 网络上爬文找不到相关资讯
等连假回来应该会再请教劳工局
公司除了每个月的本俸和加给外 每季都会依照业务的业绩发给业绩奖金
计算方式是达成率90%才可领 奖金原则上无上限 做越好钱越多
但也有可能因为业绩太差领不到钱
今年运气满好的作到很高的业绩奖金 于十一月时发放
但妈妈上月临时挂急诊 碍于特休已用完就请了五小时事假
结果这五小时的扣薪 公司计算的方式是[本俸+加给+(业绩奖金/3)]/工作天数*请假时数
加上一些计算错误的问题 我请五小时就被扣了两千多块快三千
人资目前只认说财务忘了把奖金摊提到每个月去计算
但认为 业绩奖金仍为经常性薪资 需被列入事假扣薪的范畴
但我一直觉得很不合理
所为经常性薪资应该是底薪或者是固定的奖金(谈好一个月的年终三节之类)
这个业绩奖金 是跟着业绩表现有高有低 是非常有可能领不到的
所以不该列入经常性薪资 (且这样不是我业绩越差 休假就被扣越少...)
由于公司是间合法的外商公司 若能找出相关佐证 他们就会去修正
但在劳工局甚至劳基法条文好像找不到相关的条文或释例
想请教板上的朋友是否有相关经验 或者于何处我可以找到一些条文佐证
虽然是小钱 但还是应该跟公司厘清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