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小弟我在台北某间加盟加油站打工
最近因为准备出国唸书 所以向领班提出离职
提出离职之后 就不断被叫去打杂
一个人做一堆事情 领班还在全部人面前说
因为我要走了 所以要多操一点我
他们甚至叫我出国回来后在领薪水
领薪水的印章留在加油站三个月
我当初也没有签订任何契约
8/25做到现在
11/25提离职
如果我明天就告知我之后都不去了
法律上我会需要负担其他责任吗?
或是我明天不能离职 (他们要我做到出国前一天)吗?
感谢各位大大
作者:
STAR2599 (微笑眼睛^^)
2017-11-29 00:08:00印章怎么可以乱放那里= ="
作者: Gaga5566 (30cm卡卡妹) 2017-11-29 00:29:00
领班而已又不是多大 检举下去 换他被上面搞
五楼 = = 要领薪水阿.....不过通常都是给无关紧要的印章通常离职会退还.....
作者:
BOOYU (BOOYU)
2017-11-29 08:24:00法律咧…你只是打工的而已,他该给的还是要给
作者:
gred121 (自由行星同盟杨威利元帅)
2017-11-29 08:39:00离职的不恶搞就不错了 还敢恶搞要离职的?原po有点魄力好吗 不干的最大
作者:
roy53 (R)
2017-11-29 08:42:00我还以为你在干总经理咧,加油站打个工你当台积电喔
印章就是印章没有什么无关紧要的印章,要领才盖便宜行事就自负后果啊
作者: thehawk (hawkeye) 2017-11-29 10:21:00
检举他 加油
作者:
sc1 (sc1)
2017-11-29 12:06:00没有责任放心不会被关
作者:
marslgj (Bonnie Doon)
2017-11-29 12:17:00劳工局
我第一次看到领薪水要印章法定的离职预告期到了就不用鸟他了,记得留你提离职的日期证据,然后检举他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17-12-01 10:50:00摆烂阿 这么简单 想不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