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oysky (小希希)
2017-11-20 09:04:10有个朋友遇到公司要调整薪水的问题,公司主管安了一个罪名给朋友,
理由大概就是工作不力,在外面与厂商沟通不佳毁坏公司名誉,管理阶层决议降薪20%,
请问这样是否有违反劳基法?我在想这是不是公司想逼走人却又不想付遣散费的做法?
作者:
popo60433 (虾米碗糕 (*′▽`)
2017-11-20 09:15:00不得以任何理由扣薪 皆属违法
楼主:
yoysky (小希希)
2017-11-20 09:19:00劳基法26条规定,老板不得自员工薪水中以任何名目扣薪。我查到了,感谢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17-11-20 11:16:00即使同意 违背劳基法不是也算无效吗?
作者:
popo60433 (虾米碗糕 (*′▽`)
2017-11-20 11:30:00违背法令皆无效 不过现在这个资动部有点难说
作者:
gtina78 (大雁)
2017-11-20 12:41:00请问如果拿劳资会议出来呢?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7-11-20 13:01:00那条是扣薪,不是降薪劳基法21条:工资由劳雇双方议定之降薪可以,双方都要同意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17-11-20 13:12:00所以重点是员工没同意 公司不能擅自降薪
是 劳工同意即可 但若片面降薪则违反第14条第1项第6款当然 还有I大说的21条以及22条工资应全额给付的问题
楼主:
yoysky (小希希)
2017-11-20 15:49:00朋友当然是不同意,但不同意之后能做什么?已经做好离职打算,但是怕公司不给资遣费
以劳基法14条请求终止契约领资遣费 不给就申请调解呀
楼主:
yoysky (小希希)
2017-11-20 16:04:00了解,感谢大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