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新制上路后,关于敝公司的年假计算我一直有点看不懂,但是问人资也没办法得到一个合
理的答复,想烦请大家帮我看一下我有没有吃亏,谢谢。
我103年9月到职,劳基法新制上路后,今年一月公司公告说:
根据劳基法新制特休采到职日计算,故予以本月调整,调整以旧制计算。(满一年七天、
三年十天,五年十四天)
于是我在一月时获得了2.5天的年假。
另外又于今年九月时获得了8天年假。
实在很看不懂怎么计算的,根据新制,我不是应该要在九月时获得14天的假吗?@@
只想确认一下是否有问题,再麻烦各位帮我看一下,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