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到一家网站管理公司当任美编,员工+老板不到5人的新兴的小公司。
因为是9月多一点进入公司,对方说为了方便要等10月才能帮我劳健保,并且9月先以打工
身份,以日薪计算,等10月转正职(原本公司在网上写正职)。
因为很喜欢这家公司的性质,和未来发展性(老板叙述的),想从无到有磨练我自己,也
想快点增加我的工作经验(目前只有半年经验)。
但是,在9月最后一周被通知营运不善,赚不了钱,他要把网站重新规划与设计,半年后
再开启,而这段期间用不到美编,所以我被迫离职。
我是打工身份,工作未满一个月,又没投保,想继续找美编的工作,但不想让这个月的经
历留白,想把这经历写进履历,但又怕其他公司问起或要证明。
抱歉叙述这么长,请问:
我能申请非自愿离职证明吗?
(我并不用来申请补助其他什么的,我只是用来证明不是因为我能力不足而离开公司。)
谢谢看完超长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