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在公司快待满一个月
就在刚才 向主管提了想离职的想法,原因是自己身体健康上出了一点状况(这两三周的心
悸很严重,已就医)也有很不想上班的念头
主管回复 希望我给她一个机会 也给自己一个机会,留下来再试试看自己适不适合
不断的说服我别辞职
但我心已绝,真的做的蛮不开心的
目前卡在主管不允许我离职
想请问板上的大大,若我明天以发e-mail方式告知主管以及人资我要离职,且交接事项准
备好,但没有走公司离职手续
这样走得了吗?
另外
当初报到时,有填写报到书 上面内容有说明:若新进人员未满三个月离职,需提前十天
申请自愿离职书
请问若签了名,这份报到书是具效力的吗?
因劳基法没有说明 未满三个月提出离职需要提前说
再请板上大大帮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