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刚开始上班不到两个月,月薪非常低,只有25000+一天100伙食费。
老板当初说薪水高要靠加班(2倍),很常礼拜六加班(第一个月就每个礼拜六都加了)。
平日则是几乎都会加2小时。
但我底薪低,算起来加班一小时也才208。
而我们公司日领临时工,一天1500,加班两小时则是1900。
比较之下假如都不加班(以22天算):
我新人正职25000+2200=27200。
临时工 1500*22=33000。
假如平日都加班两小时:
我新人正职25000+2200+(22*416)=36352
临时工 1900*22=41800
请问这样合理吗?这样让我觉得我当正职干嘛呢?
虽然工作内容不太一样,我们公司是报验行。
我是在内场印标,临时工则都是在外场贴标,但我里面事情做完则也是去支援外场贴标。
由于我是有轻度身障手册透过就服站介绍的,想请问这对公司是会有减免什么呢?
另外想请问的是,所有公司都有试用期吗?若有的话是第三次领薪水时还是第四次调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