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offer是“邀约”不是“合约”? 困惑...

楼主: hsiawenc (公司有法务,如有一宝)   2017-07-20 09:09:00
1. 一切以劳动合同为准,offer只是要约
所以通常offer发出后,会要求应聘人回函确认(签字扫描/照相,或者至少电邮)
确认之后,这些条件就是未来正式签约的基本内容
如果后来因公司的过错而不正式签约了
公司最多对应聘人所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基于此,要求在offer上面标注拟用人单位的正式全称是合理的
但如果对方不标注,基本上也不构成违法,因为offer不是法律规定的必要文件
所以这和你是哪一国人也没有什么关系
实务上,还蛮常见以集团名义招聘并且发放offer
但入职时以某个子公司/控股公司甚至于第三方单位(例如派遣公司)来签约的情形
子公司/控股公司我觉得还无可厚非,用第三方来签约真的是蛮无良的
完全可以看出一个公司对于人力资源的态度
2.HR不愿意重新发给你offer,我觉得比较大的可能性是因为还要重新走一次内部流程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此而已
offer真的就不是劳动合同,不要搞混了
3.如果你是台湾人,这工作地点也是在台湾,应不至于构成所谓打黑工的问题
顶多就是逃漏税的问题
※ 引述《busyer (好难决定)》之铭言:
: 小妹最近和一家大陆公司交手
: offer都谈得差不多了,不过陆续发现一些问题
: 简单介绍公司背景如下:
: 中国公司,总部在上海,在马来西亚有分公司,主攻东南亚市场,其他国家没有成立公司
: 亦即在台湾亦未登记成立
: 所以就我的理解,我的工作合约是和中国总公司签
: 现在产生以下问题:
: 1. offer上注载了薪水、年终、合约期限(从何时到何时)、保险等等相关事宜
: 但因为公司在台湾其实未成立,我要求大陆HR在offer上加上公司于中国“正式注册的
: 名称”而非品牌名,结果被拒绝。
: 感觉听起来他们也想逃避他们在台湾有聘用人这件事,我不懂为何要求一份正式的文书
: 上要有正式的公司title有什么好怕的,HR甚至还说出了因为你不是中国人,
: 所以没办法写正式title,这种瞎话,我直觉就是有点怪
: 2. 因须修改入职日改成晚报到,要求HR再重新发一份offer给我,对方也不愿意,
: 只说会在公司系统注记,并表示offer是“邀约聘书”、不是“合约”,但据法律效力
: 我总觉得好像被唬得一愣一愣的,真的是邀约不是合约吗?
: 另外还想请问有大大也有在没有登记注册的公司工作吗? (外国公司的海外分部等)
: 这样会不会变成我违法打黑工呀 冏
: 我问了律师朋友,对方是说还不至于,但总还是有点怕怕的...
: 非常感谢大家的回答(跪~~)
作者: HorsyDragon (好马龙)   2017-07-20 11:13:00
合同是啥?
作者: anderson85 (Anderson)   2017-07-20 13:13:00
XXX1合同一词儒林外史就有记载了看不懂是没唸过书还是怎样-.-?
作者: giveme520   2017-07-20 13:18:00
合同 就是头上秃秃的那个
作者: c911518 (拉阿哥)   2017-07-20 15:36:00
发哥赞!
作者: panex0845 (胖克思)   2017-07-20 22:07:00
就支那用语啊
作者: ruokcnn (Dean)   2017-07-21 08:08:00
支那用语又怎样 有那么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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