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
之前曾在板上发了一篇文章说明了公司的情况,对在公司的去留烦恼了一番
后来我没有马上决定要离职,而是又留下来观察了一阵子
直到领薪水前想起了一件事.......
我当初进来的时候公司没跟我要身分证和存摺影本之类的个人资料.....
因为以前的公司都会主动跟我要,所以一直没有特别记得这件事
结果过了快一个月才想起来好像没缴这些资料OTL
之后领了薪水(现金)回家拿出薪资明细一看,劳健保的部分果然是0元
因为我隔天休假回了老家,于是打电话问老板劳健保未保的事
老板声称我是试用期,而他的公司试用期是不保劳健保的
(正式上班前我就跟他通过电话问试用期的部分,他当初自己说我不需要试用期
用正式薪资算即可,虽然实领的薪资的确是正式薪资的金额,但是试用期不保的事
我很确定他当时没说)
反正他强调是我误会他的意思,接着要我后天上班再谈,通话结束
等到上班后他主动找我谈这件事,我也提到当时那通电话明明是说我没有试用期
而且也没提到试用期不保
老板就一直坚持说他不可能会漏讲,我于是委婉地说因为我之前的公司试用期都会保
(不想搬法条出来怕触怒到他,想说看能不能暗示到他这是大家都会遵守的规定)
结果他居然说要我不要拿我之前的公司来比较.........
老板的女友也出声说:以后这个啊要白纸黑字写下来,才不会有问题
呃这就不合劳基法,你写下来有什么用吗??我心想
我只好又跟老板说:试用期保劳健保是劳基法规定的不是吗?
老板用一个我完全听得到的音量好像在碎念说:所以我就讨厌你们这种的......
我想说:不好意思、你是在murmur吗??有点大声喔
老板又说他很不喜欢员工跟他争这个
我都快觉得有理说不清了
只好又说一遍:这不是我争不争的问题,这是大家遵守的啊
然后老板就不说话了,也不可置否
安静了几分钟
最后他丢下一句话:不然你自己去劳保局办吧,现在就可以去了
虽然最后有去办了劳健保,但是整个过程让人超郁卒的.........
(题外话,他把剩下的员工顺便一起投保了,难道是怕我检举他?)
下班后我跟家人通电话聊了这件事,但他们是觉得既然都办了劳健保
就再做一阵子吧
只是我整个心里超不平衡的......
还有一个问题是
薪资明细上,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是我的时薪*1.33
这没有问题
但我的时薪计算方式却是日薪/9
代表我一天的工时是9个小时??
我上班时间是中午12点~晚上9点
之所以没有表定休息时间,是因为默认就是工时9小时??
这这......我是变相被凹了吗??
如果用现在的时薪改成一天8小时来算,我的待遇其实没有比上一间公司好,甚至更差....
让我觉得很恐怖.....有种受骗的感觉.....
小公司的老板钻漏洞的方式真的无所不用其极.....
我想大家应该都会叫我快逃了吧
PS.一开始聊电话我还以为他真的是年轻有为的老板
现在想想也是个干话王嘛,我真是好傻好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