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发文,希望大家能多给我一些意见。若有格式错误等等也请小力鞭,谢谢:)
我是四大校毕业的,进公司已经满六个月了。这是一家广告设计公司,薪水虽然不高,但是因为未来职涯规划有想要往企划方面发展,而这份工作可以让我的短期内快速累积相关作品,所以决定在这边工作一段时间。原本薪水谈好25k(本薪)+3k(交通津贴)不含劳健保,简单来说我一个月的底薪就是28k再扣掉劳健保,跑客户的交通费我自己出。
奖金原本是说看客户签回报价单的时间来算当月业绩,到达标到规定的数字以上才有奖金(用业绩扣掉成本再乘以一个趴数),且客户开发票的下个月才能领奖金。但实际开始跑之后变成用客户开发票的时间来算业绩,导致没办法自己确定当月的业绩总额,变成凭运气在拿。
总之我上半年努力陌开跑客户,客户名单也比之前公司的名单(公司已经做了十几年了)多了一倍半,这个月总算领到第一笔奖金,结果发薪日这天老板竟然说“你既然开始领奖金了,那从下个月开始交通津贴改成实报实销。”
欸!!!??
我好不容易拿到奖金,结果反而开始变相扣我薪水?这样算起来我一个月的实拿薪资会少掉2000多....
想请问各位前辈,老板这样单方面更改劳动契约是否违法?我有什么解决之道?目前的想法是跟老板协商更改奖金的算法与标准,让我的业绩能自己努力控制在同一个月。不知道有关协商的部分大家有什么更好的建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