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加班要付3倍薪? 劳动部:无此规定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劳基法》新制一例一休在去年上路后引发不少批评,上银董事长卓永财日前更质疑,为严守规定,休息日加班几乎是1日给近3日薪,且还要补休,获利再好也没有这样。不过针对卓的说法,劳动部今回应,指《劳基法》并未这样规定。
一例一休将自7月进入检查期,商总理事长赖正镒日前质疑,政府若启动劳检且开罚,恐让企业“冻未条”。卓永财也质疑,目前下游工具机景气正热,但受限一例一休,上银每月严守加班不超过46小时的规定,休息日加班几乎是一日给近三日薪,即使订单无虞也仍是一大负担,卓不满的说,“不然你劳动部长自己下来经营制造业看看”,并呛“就让下面的选举去证明好了”。
《苹果日报》报导,针对卓永财的说法,劳动部今天回应,指规定仅要求劳工每7日中要有2日休假,其中1天为例假,1天为休息日,并未硬性规定周六是休息日、周日是例假。至于休息日要求劳工加班,未满4小时一律以4小时计,其中前2小时是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另再加给1又1/3倍以上,2小时后则是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再另加给1又2/3以上 。而目前也未规定劳工休息日加班,雇主要给加班费又要给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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