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特休请教

楼主: mija (麦杰)   2017-05-23 22:54:06
有鉴于最近会跟公司提离职
开始"比较"关心自己的权益
才发现到有些不合理的地方
我是2015/03/09到职
照理说 我今年1/1~3/9前会有 7*3/12=1.75天
2017/3/10 到 2018/3/9 会有新制满两年的10天
可是看这几个月薪资条特休天数都是在7天
根本没有改成新制
偷问了一下同事怎么回事 才知道
今年过年前一天经理在全员开会时(我请假)
说大家投票表决一下要使用新制还是旧制特休
随后投票前补了一句:如果大家要新制的话就不能临时请假 会很麻烦
结果风向就被带到了沿用旧制的特休制度
想请问
1. 这样的表决是否有效?
2. 如果无效 那我在3月前休了2.5天 多休的天数是不是能扣在3/9之后的特休?
作者: LabaK (唬烂伯)   2017-05-23 22:59:00
违法决议当然无效
楼主: mija (麦杰)   2017-05-23 23:02:00
谢谢 我也是这么想的 还是第一次听到有表决的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7-05-23 23:16:00
表决要不要当义工好了
作者: benifty (风沐)   2017-05-23 23:17:00
为什么新制就不能临时请?有这规定?
楼主: mija (麦杰)   2017-05-23 23:20:00
我想这个只是他要带风向的一个话术罢了
作者: FloretHao (工具人就是神)   2017-05-24 23:12:00
15~17满2年就是要有10天啦,这就是劳基法的规定,管他公司怎么算 前些日子才为这个和资方吵到劳动局去XD仔细看应该是3/9过后要给你7天的钱,3/9之后离职再给你10天的钱,不太确定 但法律精神应该是这样
楼主: mija (麦杰)   2017-05-25 11:08:00
谢谢解答 我这边查到的也是这样 离职的话 至少10天不能少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