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上礼拜五5/12下班后提离职,离职单上离职日写5/31
但今天想到我特休还没用完
自己是觉得休完或换钱都可以,就跑去问小主管
小主管问:“就剩没几天了你还要休喔?”
我:“不然可以换钱吗?”
小主管:“公司的特休是年底结算的,所以如果中间离职的话,是没有再换钱的
不然你可以问会计室。”
我就打内线问会计室,得到的答案也是说年底结算,中间离职不能换钱
听到不能换钱,我立刻又跑去跟小主管说“那我想把特休休完。”
结果小主管说:“公司这边一旦提出离职,就不能在休特休了。”
并且翻出一份去年不知道几月的公告文件:“这个之前也有公告过。”
公告上还有办公室所有人的签名,也包括我(掩面
后来小主管说:“如果你坚持要休的话,你自己去找大主管说。”
当时已经四点五十几分快下班了
又想说自己只有隐约特休没休完可换钱的不确定印象,没有事先做功课
不敢贸然去找大主管,所以今天就先结束这回合了
请问版上各位
这样他们是钻漏洞过关?还是很明显的就是违法了?
我是103年10月底到职的
年初小主管是跟我说我今年有10天特休,目前只用掉2天而已
如果我要去找大主管谈,有什么事需要注意的吗?
btw......我没有在20天前提出,这会不会成为他们反攻的把柄
然后其实我只要钱或只要假都可以,要我做到6月我也可以(但他们或许也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