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安胎假申请跨过年底12/31
日,今年应该要有30天半薪病假,我也依照流程提出今年病假假单,假单经过主管核准,但是薪水却没领到,生完回公司人事处经办说明去年底已把假用完,因此去年底至今都是留职停薪。
但是我想要回我该有的薪水,养宝宝真的很需要钱,知道可以劳工局申诉或调解,又想婉转的跟老板谈,却不知该怎么做比较好
想透过劳工局的原因是因为,自己的老板不挺员工,人事主管不管事,人事经办权利比较大,看你顺眼才对你好。当面问过人事经办,他很肯定我就是留停没得谈,他已经吼很大声了,我再问他应该会翻桌。
想找公司谈的原因只有考量还要继续上班。之前医生诊断证明被公司稽核转寄给所有同事,实在是很侵犯个人隐私,对于找谁谈根本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