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离职老板不给薪 还说要寄存证信函

楼主: justinXD (Justin)   2017-04-03 01:08:22
小朋友
存证信函没什么了不起
就是一个有存证 比较正式"意思表示"的文件而已
简单来说
就是对方要正式有涉及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事情
想要告诉你 因为口说无凭 留下纪录的一个文件
没有什么好怕的
再来
对方说你造成他的损失
这也只是你们双方的民事关系
只要他能举证
他高兴当然可以去法院 依据民法184条
跟法官告状 说你造成他损失要你赔偿他
(跟刑法完全无关)
但是真的要法官判 是需要裁判费的
1.如果他不小心打输了 可是要赔几万元裁判费的
而且2.旷日耗时
所以不要闹了 他只是吓吓你
一般没有涉及到至少几万元的民事告诉
提起告诉是没有实益的
简单来说 就是对方欠你的不够多 告去法院是不划算的
反过来看
如果他不给你薪水
你也可以威胁他 说薪水不给你
你会寄个存证信函给他 然后副本相关劳检机关
然后你会打1999 这样劳检机关就会给他关心 看是谁怕谁咧~
这年头自己权利义务要搞清楚
不然被欺负惹都不知道
※ 引述《motif0326 (M)》之铭言:
: 我先前应征一家冰品店正职 月休6天一天时数10小时
: 面试时给我一张公司规定 说没做满7天不给薪
: 试用期3个月 如果离职要赔偿公司损失
: 我因为想快点有工作就答应了 也对这份工作感兴趣 我当时也问那张公司规定要不要签名
: 他说不用
: 结果实际工作时 基本上都是在顾店 并没有明讲休息时间 只是利用空档买晚餐吃这样
: 后来我无法负荷这样的工时 就在第4天上班前打电话告知不想做了
: 问到薪水老板娘叫我跟老板谈(面试的人)
: 老板很生气对我说 要寄存证信函 要求我赔偿营业损失 还说我是预谋...最后他叫我自己
: 去劳工局申诉
: 我上网爬了很多文 说不给薪是违法 而且当时我也没签合约应该不具效力吧?!只要未满
: 三个月是可以随时离职...等等
: 老实说有点怕怕的 如果我申诉失败还要赔他钱 可是又不想让自己付出的工时白白浪
: 费 想请问我的立场是合法的吧?去申诉真的能拿回薪水吗?
作者: motif0326 (BAIBAI)   2017-04-03 23:50:00
谢谢你的回答QQ
作者: newconfidenc (小游)   2017-04-04 17: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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