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
薪资版首发 若有错误还请告知
想请问
小弟我上周03/23开始担任保全
不过公司告诉我目前这场区是暂时的
04/01换新地点
但是今天到新案场学习时
发现新案场有状况是小弟我无法承担的
于是果断去公司提出离职
想当然当初面试我的负责人开始说
我太晚提啦 合约上说要20天
(小弟我也有提到劳基法规定我可以直接走人
但我还是去知会了)
小弟我也有跟他说我在目前的案场做到03/31
然后我就要直接离职
后来对方也算同意我离职
但要我签一张离职申请单
所以 我想请问
我是否不需要签这份离职申请单呢?
(感觉对方想弄我 所以有此疑问)
另外 我也还没缴交体检单跟保证人证明
我是否也可以干脆不缴交
这样是不是也可以正常拿到我03/23-03/31的薪水呢?
我还能有什么保护自己的方法呢?
毕竟算是跟对方有点撕破脸
还请各位更有经验的前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