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有一点规模的公司还是会搞小动作
该公司在餐饮界算蛮有规模,在台北有几个系列的品牌及分店
面试后得知以38k的薪资录取该公司,2017/1/3带着愉快的心情到公司上班
因工作环境与作业方式无法适应,申请2/10离职,老板也同意。
结果竟然被告知因一月份不满一个月(1/3-1/31)以日薪*工作天数来计算,全勤2000也不算,实领25k,这算是变相扣薪吗?
当初谈好是以月薪方式合作,也待满一个多月,老板却已公司规范里所自订的[未满试用期离职者,只计算实际工作天数],而且说你已经签了合约。必须依照公司的规范走,这种是否有违反劳基法呢?
另外离职单上有一条是“本人xxx同意x月x日~x月x日不足月以日薪/时薪xxx元计算”,但我满一个月且义务多留10天帮公司整理资料,坚决不签名,老板竟然说2月份的薪资不会给予,这样合理吗?
来这边一个多月的心得:每天言语霸凌、鸡蛋里挑骨头、恶意扣薪,另外还有一位女同事因为请生理假,老板在她请假那天说她才来几天就敢给我请生理假,会找其他工读生顶掉她的位置,连性别歧视都上演,这间公司不断在挑战极限,非常厉害!
有一点规模的公司会因为老板的想法而左右摇摆,这对劳方是非常不公平,如果之后想加入这间公司,请三思!
以麻辣火锅起家的知名餐饮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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