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
对公司有异议的部份
原文 : 1.任职近四个半月才被通知资遣,当时面试公司告知试用期三个月
适任与否应在期间就得判定 (但在刚进公司时,老板就对我说其实能不能用人
,一个月就能决定)
劳基法没有所谓试用期
公司所称的试用期
期间所有你法律上权利跟一般员工都相同
公司有给你资遣费吗 ? 你年资算5个月
劳基法 17 条 一项二款 (资遣费算法)
依前款计算之剩余月数,或工作未满一年者,以比例计给之。未满一个月者以一个月计
原文 : 2.劳保、健保低报,皆以最低级距去申报
检举公司让公司被罚钱
劳工保险条例 第 72 条
投保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未为其所属劳工办理投保手续者,按自雇用之日起,至参加
保险之前一日或劳工离职日止应负担之保险费金额,处四倍罚锾。
全民健康保险法 第 84 条
投保单位未依第十五条规定,为所属被保险人或其眷属办理投保手续者,除追缴保险费
外,并按应缴纳之保险费,处以二倍至四倍之罚锾。
原文 : 3.试用期过后未调薪,面试时告知我试用期薪水为 N ,过后为 N+5K
第四个月收到薪水才发现没有调薪
有没有签劳动契约约定薪资 不然口说无凭很难请求
原文 : 4.工资以日薪计,请一天假扣1,500,九月两天台风假就被扣了3,000
面试时未告知计薪方式
日薪计或月薪计都合法
台风假雇主不得强制劳工出勤 劳工不出勤不得扣全勤奖金或对考绩有影响
雇主可以不给薪
所以两天台风假扣 3,000合法
但要留意的是 公司在计算加班费时 是用什么基准
日薪 1,500 时薪 188(四舍五入)
平日加班 前两小时时薪 252,后两小时时薪 314
但公司算法可能是怎样
日薪 1,500 工作 22天 我推估你月薪大概 33,000
公司在算加班费时用 33,000 / 30 = 1,100(日薪)
日薪用 1,100 计算所有加班费都少给
简单来说
要扣钱就说你是日薪制 可以扣比较多
要算加班费就说你是月薪制 可以给比较少
有没有签劳动契约约定是月薪制还是时薪制
原文 : 5.就业保险未保,致无资格请领失业给付
离职前向老板提出问题,对方仅答复公司不成立投保单位,完全没有沟通意愿
就业保险是一个员工就要投保 跟劳保4人以下没关系
公司没帮你投保要被罚你到职日起 10倍保费
你领不到的失业给付 公司要付给你
就业保险法 第 38 条
投保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为其所属劳工办理投保手续者,按自雇用之日起,至参加
保险之前一日或劳工离职日止应负担之保险费金额,处十倍罚锾。
劳工因此所受之损失,并应由投保单位依本法规定之给付标准赔偿之。
原文 : 6.公司态度出尔反尔,要员工留任之后却又改口维持原决定资遣
离职至今,老板从未对我解释,觉得自己非常不受尊重。调解会时提出疑义,
委员却在旁帮腔,说老板管理公司很忙 (什么鬼)
出尔反尔这种事很难证明
可以要求公司提出资遣原因是什么
无法胜任此工作的标准是什么
公司有没有制度是说明怎么评比
拿不出来资遣就无效
调解时说要恢复工作权 复职
原文 : 7. 12月发薪日,同事仅 LINE 我薪转金额,请公司提供年度薪资明细,公司拒绝
公司从未提供给我薪资单,手边仅有一张是同事跟我约谈离职时印出来给我参
考的
检举公司让公司被罚钱
公司拿不出来会被罚 2 ~ 30 万 (劳基法79条)
劳基法 第 23 条 第二项
雇主应置备劳工工资清册,将发放工资、工资计算项目、工资总额等事项记入。
工资清册应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