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2年的
大三那年休学便去工作了!
那时只是个工读生
2015年升为出纳,但我的薪水仍然是22k.......
那时只想先卡个位
但年底时我跟跟我很要好的主管闹翻了
为此我也得了忧郁症
从私下闹到工作上
公司让我留职停薪三个月
经理不断跟我说不用担心 只要专心养病就好 不用担心没有我的位子
谁知
4/12我在美食街吃饭时警察就来找我谈了
经理说保全说我4/12凌晨一点打电话报警说我要去公司跟大家同归于尽
公司就因为这个理由将我资遣了
他们没有查证没有证据
还是我亲自去派出所查出事实根本不是这样
但他们仍坚持警察有来我就是不能回去
8/2市政府调解
还拿我的病来说.....说我再看医生在吃药就是有病就是不能上班
这不是歧视吗?
我想回去工作
所以在12月我提出了告诉,诉求恢复雇佣关系
我希望我能胜诉
因为我爱这份工作
我不想因为莫须有的罪名就这样被资遣!
但看来还有1-2年可以耗了......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