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因应一例一休公司要我们签署劳动契约

楼主: HUMMING (没有灵魂的人)   2017-01-03 22:10:53
各位版友们晚安
最近公司因应一例一休新政策施行
要我们签署一份劳动契约
http://imgur.com/a/EIRlT
图示画红线的部分是我认为较不合理的地方
契约中甲方代表公司 乙方代表员工
签了此份契约的话等于是无条件配合公司弹性调整工作时数与休假日周期
感觉并不太平等, 且完全避谈加班费如何计算
因工厂产线人员比较有轮班加班需求, 会牵涉到假日加班问题
我们办公室平常就比较没有加班需求
但毕竟是跟资方签订的契约, 怕日后有加班费问题
他们会拿这张出来解套
想在这里请教版友们:
劳基法第一条 雇主与劳工所订劳动条件,不得低于本法所定之最低标准。
所以我们跟雇主签的这份条约, 法律上是无效的吗?
谢谢大家
作者: NaClman   2017-01-03 23:06:00
建议你直接把这份档案寄到市长信箱,它会转给劳工局,劳工局会再七日内回复,更有效果
作者: piccology (parasite_killer in TPE)   2017-01-03 23:44:00
也建议你准备好存证信函。有些老板很不喜欢XD
作者: bmthu (Dio)   2017-01-04 12:35:00
不合理的地方是未征询当下状态变成常态接受下一小段有注解一些内容,一天最多也两个小时.
作者: moiki1205 (8哥)   2017-01-04 18:25:00
看了一下 第一条跟第三条似乎有矛盾,且第一条中有提到“劳资会议”而非“劳资协商”,劳资会议在职安法中有提到,可以参阅一下新修法特休的部分,劳动部有说要提出新函释,待其公布可以参阅。若迫于目前的劳动契约签订期效。可向北市劳动局请教。
楼主: HUMMING (没有灵魂的人)   2017-01-05 21:41:00
谢谢楼上各位的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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