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特休的计算

楼主: polory (神来)   2017-01-02 00:20:58
关于特休的问题,我想请问一下板上的大家,
我公司特休算法是用会计年度计算,每年的1/1给特休
到职隔年的01/01,虽不满一年但会先依比例给予特休天数。
然后再隔年的1/1,就重新依 7、10、14、14、15天……开始给假。
所以不同月份到职,就会变成下面的状况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1月到职: 7 7 10 14 14 15
7月到职: 3.5 7 10 14 14 15
12月到职: 1 7 10 14 14 15
但假如我2016/01/02到职,依周年制算应该是
2017/01/02:7天
2018/01/02:10天
2019/01/02:14天
2020/01/02:14天
2021/01/02:15天
可是依我公司的给法是:
2017/01/01:7天 (依2016/01/02~2016/12/31的比例去算的)
2018/01/01:7天
2019/01/01:10天
2020/01/01:14天
2021/01/01:14天
这种算法好像是把到职日到年尾的年资吃掉,
然后从新以到职那年的12/31到隔年12/31开始算第一年。
可是怎么算也只有到职日愈接近年尾的人才比较合理,
对于愈接近年初到职的人来说超不合理的
不知道大家觉得这种算法是否符合规定呢?
作者: zazazas (心酸XD)   2017-01-02 00:30:00
按劳动部计算 105/1/2到职 107/1/1只有7天1/2马上就跳10天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7-01-02 01:04:00
那你不会隔半年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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