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ello20 (漾)
2016-12-22 12:54:05========== 询问公司相关资讯,请使用 [公司]类别,勿使用 [问题] 类别 ===========
各位好,想请教个问题
小弟刚进来这间公司做了两天,觉得实在不适合想离职,别浪费彼此时间
第二天下班晚上有告知干部我要辞职,
店长却说当初进公司有签约规定[离职须于前一个礼拜告知]
不过才刚进来做,谁会知道自己一个礼拜前会离职? 这样不是很怪吗?
且在网络上及salary版上看到的,都说是未满三个月不需告知,可直接离职
想请问各位,那这样是要理会公司规定一个礼拜前提出才能离职?
还是可以直接走人?
因为只是新人训练两天,没有什么工作需要交接的,可以不要拖到一个礼拜后吗?
谢谢各位
作者: furio (void) 2016-12-22 13:07:00
他要付7天薪水到公司渡假?这种奇怪要求不答应实在太可惜了有些公司脑袋不知道在想什么到时候公司受不了换他资遣还要付资遣费
法条上只说满3个月以上得告知~~没告知可能有沿生的问题,未满的话没强制规定~它如果倒时硬扣你薪,换他违法
推2楼 不给走就摆烂呀XDD 未满3个月想走就走理他干麻
作者:
pulato16 (1616161616161616161616)
2016-12-22 14:00:00只要她愿意付在职期间薪水 你去上班开104应该没差吧
作者:
tntbear (苦命上班族)
2016-12-22 22:22:00如果你很缺这7天的薪水,那就待一下。反之你寄信给人资跟主管,CC自己外部信箱存证,马上就可以走了。鬼岛公司真的莫名其妙规定一堆,一切照劳基法来不是很好?
作者:
p7537p (Cliff)
2016-12-23 19:02:00付钱让你找工作不是很好吗xd
作者:
rochis (巴黎花街好看ㄟ)
2016-12-25 04:04:00多待七天会付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