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朋友有与公司方面有旷职及开除的问题想询问(用手机发文,排版可能会不太好,请
见谅)
此次朋友于11/3有因事未到,公司主管同意以给予请事假,而12/7因与单位主管因共事上
有所争执,确实因个人情绪上而进行旷职一次,其余上班时间因个人因素会有迟到十分钟
到30分钟多次,公司主管并未与我朋友进行沟通及了解。
而此公司的员工都会有互相帮助打卡上班的习性,无论主管与否也会有这样的情形,而此
主管也单纯不爽我朋友,自行调阅监视器记录及打卡记录,向总公司呈报其迟到、旷职两
次状况(其实只有一次,其主管想诬赖11/3为旷职,不给事假单填写),总公司也未真正
进行了解,直接请此主管给予自动离职单填写。
我朋友一整个不爽,打电话给总公司,而有告知其并未达到劳基法规定的可以进行开除,
总公司则以身为管理者,面对他这个员工,造成公司损失为由,不管劳基法直接开除,也
明白表示他不在乎劳基法规定,就是直接要开除他,而且不给予填写非自愿离职单,也不
会给予资遣费等,想询问这样去劳工局咨询的话,我们站的住脚吗?
作者:
Comtw (Comtw)
2016-12-05 03:52:00非自愿就别写自愿离职单
楼主: joyce2923 (裙䙓带不走秽气) 2016-12-05 04:36:00
目前没有填写离职单
作者:
maye (好想玩别人的猫)
2016-12-05 07:34:0011/3事后有补假单吗?没有就是旷职,除非有证据证明是主管不给请,有没有符合劳基法规定去咨询一下劳工局看看
作者:
mpmbip (赏味期限)
2016-12-05 07:51:00公司好衰小
作者:
indexcome (My Happiness)
2016-12-05 09:10:00你是要什么都方便 还是什么都照法来 统一一下好吗
作者:
sc1 (sc1)
2016-12-05 09:17:00你公司很乱
作者:
koyosky (深呼吸)
2016-12-05 09:29:00旷职不可取
作者: a03520 (捏捏) 2016-12-05 09:39:00
因个人情绪旷职又常迟到就别争了吧
作者:
psx (综合水果汁武士G)
2016-12-05 09:48:00秀下限,感觉就是前面闯红灯却只抓你的感觉但一码归一码,公司要开除就叫他拿法条出来
作者:
sc1 (sc1)
2016-12-05 10:17:00木棒布袋其实最有用
一时不爽就旷职还常迟到,公司也可以跟你求偿吧.....要我有这种同事,巴不得他早点被开除,造成别人麻烦
作者: ddos (ddos) 2016-12-05 11:03:00
你就跟踪你主管回家,跟他说不给资遣费就等著瞧
作者: yesqqe 2016-12-05 12:10:00
不是自愿就别签 还有你朋友也蛮鸟的 就别丢人了
作者: insurreal (gives you wings) 2016-12-05 12:36:00
经常性迟到10~30分钟,"你朋友"就输一半了拉...有些老板或主管会认为出缺勤是最最最基本的东西"你朋友"以后去别家公司,经常性迟到这点最好改掉
作者:
HZM (满岛光人太好,叫我别死。)
2016-12-05 22:24:00“因个人情绪旷职”……可怕。主管最忌讳这种EQ,不改掉的话以后做什么主管都会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