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非自愿离职相关问题

楼主: OnlyforOnly (永远)   2016-11-15 13:35:31
※ 引述《bear90312 (0.0)》之铭言:
: 状况如下
: 1. 105/08/08到职
: 昨日(11/14)被人资告试用期没过,老板希望我离职
: 我直属主管是老板
: (表现可、工作能力、积极度被其他
: 部门主管肯定过,单纯老板不喜欢)
: 本来昨天要叫我走
: 但我坚持不填等今天一次处理
: 2. 人资表示薪水会发到月底
: 然后会补非自愿证明书给我
: 但时间没那么快
: 3. 劳健保确认有投保 (电话查询此单位是100天)
: 然后8/8-11/8这样算是满三个月了吧?
: 4. 本来应征职缺是外文业务
: 后来莫名奇妙变成董事长室专员
: 个人感觉不对劲
: 所以没签离职申请书
: 决定采取以下做法
: 1. 坚持填写非自愿离职证明书
: 并索取服务证明、劳健保转出单
: 资遣费、预告工资(未事先告知)
: 薪水
: 或是把昨天当作预告等10天,11/25号坐等资遣
: 2. 想请问薪资的部分由于劳基法不承认试用期
: 然后我当初没有填劳资契约
: 口头上开的薪资是36K但试用期是33K
: 那我这个月的薪资是以36K还是33K做基准?
: (人资表示试用期没通过所以33k,但已领了3个月的试用薪水)
以33k计算,资遣费一年是半个月薪,所以你的资遣费是33000*0.5*100/365=4523
预告期是10天11000
所以
1. 你若11/25资遣生效 到11/25当日可领的钱是11000+4523=15523
2. 若到月底,不给资遣费,11/15-11/30薪水是17600
若没有无缝接轨,到11/30为止的钱来说,2方案明显比较好
但不论1或2方案
你仍可争取每个星期两天的有薪面试假
: 另外前三个月是否能要到每个月没发的薪资3K
无法
: 3. 公司的离职申请书是空白的
: 但我不敢填怕变成自愿离职
: 那我是否填好非自愿申请书即可离职?
: 还是要像文章说的离职原因写非自愿离职
: 4. 昨天和人资谈,口头上说是劳基法11条第4款
: [业务变更,有减少劳工必要,无适当工作安排]
: 今天进公司会再谈一次+录音
: 印了一堆法条准备和他好好谈
: 自己的权益想自己争取
: 想请问版友们还有没有什么漏掉的部分可以做的
3和4一起,你可以上网打印官方版的离职证明书请公司填
如果是自己填 就请写上"非自愿离职"+离职原因是劳基法第11条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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