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版上各位大大
因为小妹预计在10/31离职,
所以在那之前月底把所有的特休跟本月可休假天数通通排休掉
(服务业用轮休的)
在排假下去之前还有特地Line问过人资,如果我是10/31离职,我还剩多少天?
人资回答我是还有52Hrs
我还特地多问一次,我是10/31离职哦,确定是52Hrs吗?
人资说 是的
所以我就安心地把我剩下的特休时数通通排下去了
结果刚刚人资才Line我说,他把日期拉错怎样的
反正就是我的特休正确应该是只剩下38Hrs才对,这样我会多休
那我多休的部分要变成我的事假要扣薪
(背后的涵义是:如果变成事假,相对的,我也没有全勤奖金了)
可是我当初是问过人资我才排假的,
请问我就只能被动接受:人资把我多休的特休变成事假 扣薪扣全勤吗???
还是我可以拿当初Line的对话纪录去据理力争呢??
(我也不知道要依据哪个法条去争就是了...)
拜托各位大大帮小妹解答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