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w125 (Hugh)
2016-10-21 14:54:03各位好 有问题想请问一下
我在一间店打工一年多了
因为许多因素 决定离职
所以当天给了离职单 也告知了主管
隔天 主管告知我:
没照公司规定7天前离职
没来一天扣三天
请问对于工读 这样合理的吗?
如果合理我也认了
不是很了解所以来请问各位,感谢!
作者:
fim (不空)
2016-10-21 14:57:00告
作者:
kawaii98 (kawaii98)
2016-10-21 15:02:00不合理
楼主:
nw125 (Hugh)
2016-10-21 15:06:00超过一年一样可以告吗?我有搜寻过,有的说满三个月就要提前告知?
作者:
kevin28 (嗯?)
2016-10-21 15:12:00不合理
作者:
f124 (....)
2016-10-21 15:17:00超过一年你要提前一个月告知
满一年未满3年 预告20日,若你提前走,公司可向你提出求偿,当然他要提出证据,但他不可扣你薪资,一码归一码
作者:
dss (dss)
2016-10-21 15:26:00就算扣钱也是少一天扣一天 少一扣三勒 于法于理都不对
作者:
hsuvalen (支æŒè¯èˆªç©ºå§å¥³å‹ç½·å·¥)
2016-10-21 15:51:00继续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满者,于20日前预告之劳动基准法第26条 雇主不得预扣劳工工资作为违约金雇主必须全额支付你到工作离职当天的薪水至于未满20天需要赔偿多少,雇主要提出证明并提告
作者:
abc011321 (黑兔˙ ω˙* y~)
2016-10-21 16:03:00不合理
作者:
snoopy200279 (å¯¶å‚‘ï¼Œä½ è¦ºå¾—å‘¢?)
2016-10-21 16:29:00吉他!!!
作者:
koyosky (深呼吸)
2016-10-21 16:45:00法院见
作者:
GameHeven (Mark Williams)
2016-10-21 16:54:00离职一年还是可以告,法律时效是五年
两边都有胜算 一边可以讨回被苛扣的薪资 一边可以提出求偿 告下去真的划得来吗?
作者:
aesdu (123)
2016-10-22 02:06:00没走完离职程序,应该是直接算你旷职 ...
作者:
GameHeven (Mark Williams)
2016-10-22 08:10:00法律没有规定离职程序,公司自订的离职程序,都会被判无效。你还以为公司真的会赢?
作者:
g76857 (瓜)
2016-10-22 16:55:001天扣3天耶,劳基法要求只有20天,怎么会不划算w21天 VS 20天 如果当初还有苛扣其他薪水就更值得要了只是当中要付出的心力也是成本,所以如果加一加没太多我会算了(薪水部分算了但该检举劳检的还是做一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