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离职,若主管不签?

楼主: s9993185s (小附)   2016-09-19 20:45:27
提了离职后,若主管不爽签
是否直接请人资出面会比较妥当?
因为看历史文章大家都说可以直接不干走人...
只不过旷职几天后,真的可以完全不办任何离职手续就等于离职成功?
因为我个人考量并没有并没有先找到新工作,打算离职后再找
作者: anandydy529 (AndyAWD)   2016-09-19 20:57:00
提离职同时寄信给主管人资和自己,依信的日期为准
作者: shanlin (charléne)   2016-09-19 21:43:00
提前告知有达规定天数即可如果是我会自己做个物品清册跟文字档的交接内容,如果主管最后还是没有理会就发出去给人资,算是有做到应交接跟确认物品的部分
作者: robler (章鱼丸)   2016-09-19 22:07:00
依法规规定提前 "告知" 剩下的就是在时间到之前安排安排交接和手续是公司要负责的,他不做你并没有责任如果还未满三个月,就是当天早上去就说明做到今天,然后把手续办一办就可以闪了
作者: skiptomylou3 (我承认我喜欢冷门车)   2016-09-19 22:23:00
自己的经验,发email告知小主管+CC大主管,从那天开使倒数(请依照自己的年资确认劳基法规定须提前几天告知)中间小主管多次挽留+大主管利诱+威胁说搞的那么难看以后如果在其他职场遇到怎么办?我只回依照劳基法我已履行我的义务,然后这段时间把该放的假放完,时间到就闪人
作者: tntbear (苦命上班族)   2016-09-19 22:29:00
照走啊~预告期间有预告就好,管他签不签
作者: Royen (珞晏)   2016-09-20 08:52:00
有预告+交接事项清单列表即可
作者: oherman (qq)   2016-09-20 09:17:00
劳基法是“告知”,交接非必要,只有华人社会在搞交接因为一个人当两个用,国外都是当天讲隔天走人…
作者: kevin28 (嗯?)   2016-09-20 09:37:00
口头告知后,直接MAIL给人资和主管并CC给自己外部信箱内容告知离职原因:生涯规划之类,然后做到哪时,管他要不要签,反正时间到了就走,要不要安排交接都不干我的事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处网军研发人员)   2016-09-20 22:06:00
问到烂的问题,为什么还不信乡民不信就自己去Google查,或是打电话到劳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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