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行政方面的工作,薪水以时薪计算(兼职)
前阵子因为一年合约到期
好像依据某些我不太懂的规定,
所以必须重新签订工作合约,
p.s. 两个合约之间间隔三个月,
而且这三个月其实我仍然有在上班
新的合约上的时薪比之前少2块(不过还是高于基本时薪),
询问主管,主管却不愿意解释只说什么以前的时薪是人事登记上的错误。
虽然我并不是说一定要抗争什么,
但是那种几乎等于没有解释的解释让我很不舒服。
我也想说,既然有高于基本时薪,
大概我也没什么方式可以申诉什么的吧,
只是想知道版上的各位,
如果曾经遇过这种状况,
或是如果遇到这种状况,
会是怎么处理?
因为工作环境其实我挺喜欢的,
倒是没有气到想离职,
但真的是有气到XD
想听听大家的看法。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