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it029 (绵)
2016-08-17 10:15:19大家好,目前在医院上班,院内规定到职满一年后
需要用自己的积假于院内做志工18个小时
所以等于一年少了2天又2小时的假,这样算合法吗?
我们平日会轮流值班,值班时间为18:00-21:30,人事要求我们必须在18:00以前打卡
这样的值班费用只付给我们300元,请问这样是合法的吗?
医院适用于变形工时,大家都是这样回答
因为刷卡纪录没有超时,所以劳工局来也查无不法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6-08-17 10:29:00不合法 先打卡继续加班就明显规避记录工时适用变形工时又这样干代表他知道违法在躲了 讲法骗你用的
楼主:
mit029 (绵)
2016-08-17 10:36:00请问志工的部分合法吗?
作者:
robler (章鱼丸)
2016-08-17 10:38:00不合法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6-08-17 10:39:00志工部份只要不是强制要求就灰色地带 有罚则就不合法
楼主:
mit029 (绵)
2016-08-17 11:08:00如果志工列入绩效考核呢?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6-08-17 11:15:00我相信公司不会这么蠢白纸黑字说这是考核项目如果他这么蠢就拍张照给劳工局检举 很不方便
作者:
f124 (....)
2016-08-17 11:35:00为什么要做志工 根本就不合法阿
作者:
rochis (巴黎花街好看ㄟ)
2016-08-17 13:47:00该不会是慈济吧
作者: pttuser (pttuser) 2016-08-17 17:35:00
哈哈哈我知道一定是彰基不然就是慈济
作者:
fuing (fu)
2016-08-17 22:46:00这样的事情如何 自助?如何举证?
楼主:
mit029 (绵)
2016-08-18 11:22:00没办法举证才来问大家,因为志工班表上是自己排休假但做志工时管理人员会记录你做的时数候班也是要求打卡时间,所以看打卡纪录根本看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