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有关谋职假

楼主: Yenyen0219 (Yenyen)   2016-07-27 21:48:04
大家晚安。手机排版,混乱不好意思。
目前是在百货业工作,公司因为业绩未达标以及柜位即将到期所以准备收店。
昨天公司打电话给我,口头告诉我:“确定台南店要收了,不开了。”
这样已经成立“预告”,所以是有资遣费和谋职假的。
后来跟公司讲到谋职假的部分,公司最后竟然改口说:“我们正在找新店面,还没真正下
公文说要关店!最后会再做通知。”
当时因为电话联系只有我一人听到“店不开了”这句话,没有更多确凿的证据证明店已经
确定要收。请问这样口头告知也算成立“预告”吗?还是真的需要公文?
另外唯一一个关键词,老板其中再通讯软件里有打:“经营不善,不得已歇业。” 请问
这句话够肯定能证明吗?
公司现在不想让我们放谋职假,真的觉得很恶劣,原本来遣散费都想草草了事!真的不想
姑息这种恶劣公司!
谢谢大家
作者: JFLung9536 (立月小蛇)   2016-07-27 21:50:00
只要不减薪 没有现金压力 观望看看
作者: beat6865 (......)   2016-07-28 10:48:00
建议一边开始看新工作,一边询问劳委会比较保险,今年工作很难找,遣散费最好能顺利拿到比较好,谋职假没休到等于送公司了,资遣费比较重要,其他部份要评估自己有没有时间跟心力去跟公司耗下去,找到新工作才是对自己比较有保障的,在台湾资方环境下只能这样了,加油!!
作者: daedalus7 (daedalus7)   2016-07-29 17:40:00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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