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公司章程-写说每天工作九小时(含午餐)

楼主: knives   2016-07-22 16:41:00
今天公司忽然要我们签什么公司章程同意书
上面有一条是写说 周休二日,工作五天,每天工时9小时(含午餐时间)
可是我看 http://laws.mol.gov.tw/Chi/FLAW/FLAWDOC01.asp?lsid=FL014930&lno=30
上面是说每天工时不得超过八小时
这样真的没问题吗
另外我请 半天假,可是我看打卡上面是写 说我请事假4.5个小时
为什么不是应该是4个小时吗,是不是被A掉0.5 个小时了阿
谢谢回答
作者: csss22221041 (没暱称)   2016-07-22 16:57:00
午餐时间不算上班,所以你请假是被A了没错
作者: abc0922001 (中士abc)   2016-07-22 17:00:00
吃饭不算上班时间阿
楼主: knives   2016-07-22 17:01:00
我想也是,所以只能向劳工局检举了吗是说 违反劳基法的同意书是不是视同无效阿
作者: csss22221041 (没暱称)   2016-07-22 17:05:00
是,违法视同无效。
楼主: knives   2016-07-22 17:07:00
那我如果我要检举,自保的方法是不是应该要把出勤卡影印一份,然后再跟公司申诉,不行再去向劳工局申诉囉
作者: IDidenty (Zealous)   2016-07-22 17:18:00
虽然这是不对的想法,但是我很好奇申诉完还可以在原公司待不担心被挖坑吗?
作者: csss22221041 (没暱称)   2016-07-22 18:11:00
……先不用检举,说不定是你们人资纯粹算错时数啊?你先问问人资(问的时候用手机偷偷录音),要是答案不满意再考虑检举,不然你这样很得罪人。要是公司只是内部算错,事后退假给你,却用其他名义把你资遣,那不是很亏吗?
作者: keichan (森)   2016-07-22 18:38:00
你都没说你几点上班几点下班几点吃午餐 例如公司是830上班1730下班 1200-1300午餐 下午请假就是4.5小时 但是我看不出来你的时间
作者: rock0500 (小埃)   2016-07-22 19:45:00
公司在哪,台北以外的地方检举没啥用
作者: egh (一个人的南横)   2016-07-22 21:59:00
8小时不一定是分4、4,也可以分4.5和3.5。要看你们公司怎么算出勤
作者: Lan1982 (杰作源自不必要的坚持)   2016-07-22 22:05:00
就签呀 午餐那1小时被吃再来想下一步 那是文字问题 可以看成每天工时8小时(不含午餐时间) "实际"工时比较准至于半天假 若不是kei大说的那样 就要担心可能是9/2=4.5公司一定采对自己最有利的计算方式 概念类似日薪是除以30但很多公司会说实际上班5天 而直接月薪/30*5 乍看很合理
作者: liarstar (新竹-温生蠔)   2016-07-25 14:08:00
如果是下午,4.5小时,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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