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到了新公司上班,
但不幸6月端午回老家过节时骑车自摔小腿骨折
6月中出院完到现在已请了快一个月病假
但因为骨折还很久不能施力 以及因开刀影响暂时还没办法久坐 另外外伤皮肤坏死 在每周回诊追踪中
现在公司给我两个方案:
1.到8月多试用期满以不适任解聘
2.自请离职做到7月底
两个方案对我来说都是继续请假到结束 因为再来请的假也没薪水了 差异只在选1似乎有非自愿离职证明(不确定)
但主管表示选1离职证明的注记较不好看,未来可能也因此没办法在伤好后重新应聘回来,或应征同业也有影响(金融业),建议我选2
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