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近四年前,我从自己做起,当了老板,希望自己不要步入以前讨厌的老板的后尘。
新创公司,成本压力大,工作内容不复杂,薪水给的不高,只有26400。
劳健保该我付的我付(以实领薪资申报),加班费该算的算,全勤、职务加给另计,
每天补助一餐。三节奖金(很微薄的半张小朋友)。假日加班就以双倍薪资计算。
女性员工可请生理假(没有不准过)。
如今,除了第一年过后只留一位元老以外,第二批以后的员工,流动率都不大,
目前六位员工只有一位资历不到一年。薪水大约实领都在3万-3万5之间。
烧钱的日子已经过去,我应该可以继续实现我的承诺。
这三年下来,我常常机会教育要员工注意劳基法给自己的权利,
现在,
我要以资方的身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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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自己的权益,从自己做起。
不要乡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