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从4月开始在一个离家近的餐厅工读
店内员工共5人:老板+1正职(老板娘)+3工读
分上下午班,每班配置是老板+1正职+1工读
店内是排休制,基本上没说有事的日子都要去上班
由于暑假正职因一些因素无法上班,变成老板+1工读的配置而上班日也多了许多
小弟的班表从7/1-7/15只有6号有事排休,7~15共9天都没休息,而1617号为六日不太能
休息,势必得连上11天
每次的工时都是5~6小时中间没休息时间,请问这样的工作时数与休假情况是合法的吗?
店内是1h/120 无劳健保,国定假日也没加班费(端午连假小弟做好做满、前天台风天照
样出勤也完全没任何额外奖励)
目前是打算只做到8月底(基于一份责任,店里面缺人想说8月底正职回来再走,不然现在
就想立刻换工作,每次上班都常因ㄧ些不合理的事被骂被钉,压力很大心情也都很差)
8月初提离职说做到月底会太晚吗还是现在就先提?不知道会不会因为提离职被钉的更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