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razy126 (slive)》之铭言:
推 ORACC: 现在真很多恶列的资方,朋友在公司任职近 07/05 22:38
→ ORACC: 11年,公司经营不善倒闭,员工都有拿到非 07/05 22:38
→ ORACC: 自愿离职单,但ㄧ毛遣散费都没拿到= =在 07/05 22:38
→ ORACC: 劳工局也处理了ㄧ段时间,最后的结论就是 07/05 22:38
→ ORACC: 劳工局也明讲资方不愿付钱劳工真的也没辄 07/05 22:38
→ ORACC: 。什么证明文件都有还是拿不到钱,唉!!! 07/05 22:38
: 推文看到这个觉得有点疑惑
: 公司结束营业仍欠员工薪资/资遣费不是有"工资垫偿"吗
: 这笔钱是由政府的"积欠工资垫偿基金"付给劳工
: (之后债权变成政府 银行 业主之间 反正跟劳工无关了)
: 而且算法是劳工的经常性薪资 而不是劳保的金额
: 基金来源是每个月薪水的0.025%
: 如果公司没缴事后补缴也可以(薪水4万一个月是10元 年资11年补缴是一千三)
: 他们有试着这样处理吗 真难相信劳工局会说出没辙这种不专业的话
个人跑过薪资代垫的流程、斗胆从几方面来判断。
1.劳资协商时,老板避不出面。协调人劝员工们算了,员工们还真的算了。
→权益要自己主动去争取,我在跑流程时,协调人也跟劝我们说算了。
谁管他啊!
2.公司对员工宣称倒闭,但没跟政府作变更手续。所以政府无法判定对方歇业。
→所以员工自己要去跑“歇业事实认定”
3.有拿那些证明文件,去法院申请支付命令或打小额诉讼吗?
→没有债权证明,也无法申请。
如果公司确实倒闭、你有债权证明,理应就可以申请垫偿,
碰到连劳保都没缴的无良公司,你也可以补缴,来获得后续的薪资垫偿。
如果以上都没有,我想是你让自己的权益睡着了。
→ robler: 喔 是喔 之前好像有关厂劳工被政府求偿提告的 07/06 17:47
关厂劳工的赔偿是在薪资垫偿出现之前。
现在的薪资垫偿是把债务移转给政府,政府从基金给受害劳工薪资。
但政府好像没有办法跟那些恶劣的资方追钱,那些资方才是真正的王八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