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外县市劳资纠纷可以向台北市劳工局检举吗

楼主: zoetrope   2016-07-05 12:21:33
这样问很奇怪,可是今天看到这则新闻
为什么台南的公司可以由台北市劳工局开罚??
是因为公司总部在台北吗?
(如果在高雄检举不成,台北市劳工局可以代为处理该有多好…)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372295
台南市拖半年 柯P10天就解决
2015-07-07 21:32
〔记者王捷/台南报导〕台南爆出五处血汗公司后,越来越多人上网抱怨自家公司违反劳
基法,台南市劳工局一肩扛起责任,表态将调查五处血汗公司。不过洪姓柜姐指控,台南
劳工局所谓的“调查”就是不断要求劳方向资方调解,她去年底向台南劳工局投诉公司违
反劳基法,但拖泥带水半年,才转向台北市劳工局检举,结果北市府十天内就祭出罚单,
令她怀疑在地市府不照顾在地劳工。
洪姓柜姐为了改善公司血汗制度,研究劳基法向劳工局投诉,虽然她斗赢了,却丢了工作
。不过她不介意,至少她的牺牲能换来一间公司改善。(记者王捷摄)
去年洪女应征某百货公司的饰品店,上了两个月班发现,每月工时超过220小时、月休才
六天,工资扣掉劳健保,竟然还领不到22K。
洪女认为,公司双周工时超过84小时,员工上七天班但没有休假,也没有加班费,已违反
劳基法,但去年底就向劳工局检举,但没有改善。
当时劳工局的专员还强调,资方可以依“劳基法30-1条变形工时”要求员工上班时数超
过每月168小时,希望洪女自行与资方调解。
洪女的上班环境没改善、没拿到加班费,还因向劳工局投诉与资方闹翻,不得已打电话向
劳动部咨询,没想到劳动部立即打脸台南劳工局,指称变形工时需要劳资双方都同意,才
能执行。
洪女向劳动部检举后,接到台南劳工局专员的电话,希望洪不要再向劳动部检举,洪女见
血汗公司没有受到处罚,转向台北市劳工局投诉,结果北市府在十天内就表示将开罚。台
南也跟进,在5月28日对洪女的公司依劳基法24条、39条,开罚4万元。
劳工局澄清,也许是台南与台北对事实认定的角度不同,加上台南劳工局做事比较谨慎,
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结果,但洪女无法接收。她气愤的说,难道台北的劳工比较值钱,台
南的劳工就是台劳?
台南劳工局拖了近半年才还给洪女公道,虽然洪女斗赢了,现在也拿到加班费,但也丢了
工作。不过她说,如果牺牲一个人,能让一间公司改善,若十个人牺牲就有十间公司能遵
守劳基法,希望未来劳工局能善尽职责。
作者: kirorolove (谁喵我?)   2016-07-05 13:05:00
警慎?这代表台北市劳工局不谨慎是吗?更正,谨慎
作者: kentyeh (kent)   2016-07-05 13:20:00
嘘南蛮劳工局,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那么明显的违法,也要凹是认定问题,所以万恶的变形工时不废,再怎么一羞一例,南蛮劳工局也还会有认定问题
作者: chilily (mandy)   2016-07-05 14:37:00
建议可同时向劳动部申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