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女朋友是企划(此业界很小,且大家都知道,故不宜说太多)
也有做出好几项公司反应不错,甚至发给客户的产品
因旺季配合业务跑客户,其中也配合公司安排前往台中出差协助中部业务
然而在旺季结束后
企划主管(前身为业务主管)
突然告知只要资遣,只能做到7/15
然而原因说的不清不楚,并不客观
最后套出是因为某业务不喜欢我女朋友,便施压给企划主管资遣
不明不白被资遣的员工,就我女朋友进公司一年所知,就已经有三位
(但资遣费公司一样会给)
前两天资遣单已到人资部门
人资告知此资遣理由不清不楚,且并不客观,无实例举证
所以此资遣不成立
将由人资部门协调是否转调其他单位
小弟我想请问的是
如果人资部说此资遣原因不成立
在主管不故意"冲康"弄人的前提下
是否就可以不用管资遣而继续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