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职称为 A系专任研究助理
因为被老师抓去考选部做一些事情
所以要请假五六天
不确定要请什么假因为下面资讯决定想请公假
看了台大(医学院)规定其公假为 依法令规定
而我记得专任研究助理其公假 准用公务人员请假规则
(这件事比较不确定因为一直查不到其给假"法令"为何)
我看 公务人员请假规则 我认为应该符合第四条 第八项 (如下)
公务人员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给予公假。其期间由机关视实际需要定
之:
八、应国内外机关团体邀请,参加与其职务有关之各项会议或活动,或基于法定义务出席
作证、答辩,经机关长官核准者。
因此在检附了 考选部公文 后上传学校差勤请假系统
机关主管 (计画主持人我们老师,和系主任) 都已同意核准
却接到研发分处电话说不行给假 要改请事假?
就算请了到时候薪水也会核不下来?????
请问大家有什么想法吗?
(要不要检附法规去给他们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