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老板另创新公司过案子给主管

楼主: criss1220 (criss1220)   2016-05-02 14:15:42
想请问,最近听到很多类似事件
老板把10人公司过给主管,自己再另外
创新公司下包给主管并且自己抽佣,
人事开销完全让主管背负。这是继无薪
假又一项台湾之光吗?
作者: qazdrfv (Chen)   2016-05-02 14:32:00
那也要主管同意才行吧
作者: asdfghjklasd (好累的大一生活)   2016-05-02 14:56:00
有人背责任就好了,那个主管想当人头户他自己的问题
楼主: criss1220 (criss1220)   2016-05-02 15:00:00
因为案源始终都在老板手上,不同意就是一切重来发生的时机点是在不景气,入不敷出的状态。但老板还是持有部份股份随时可在景气好转时买回我想问的是这种模式有什么学术名称吗,想要多看看别间公司的状况
作者: j52024 ( ̄‥a ̄)   2016-05-02 15:24:00
两间公司还可以互相冲帐 有标案也可以用两间去标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6-05-02 15:57:00
主管能力够就可以直接独立,案子多接的也是自己赚,对有能力的人是好事,对没能力的人是笨事,因为自己要扛成本不过这里大多数的人都是负面思考居多
作者: dufflin (怨憎會 愛別離 求不得)   2016-05-02 21:21:00
就垂直整合啊 主管还升官捏 变董座了 XD
作者: YJM1106 (YM)   2016-05-03 10:11:00
往坏的地方想,此为关系人交易,五鬼搬运的方法之一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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