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不才, 前阵子在科技业amhs相关公司任职
给薪方式为月薪制
三月下旬左右, 公司通知
上游厂商告知‘因现况不佳,加上在下一专案开始前暂时毋须这么多人手’
所以将承揽商的名额以其他公司的人员取代
公司在当天表示,将会安排前往南科工作
然后隔了几天后,说因为要办手续,需要几天
直到三月底,说还在办...
四月初,告知说原本上游厂商的专案预计在四月底~五月间开始
南科因进度关系,安排四月中上班,且这时间不支薪
结果四月中突然告知只需要一个人!
后来又说预计这星期二、三要回去原本的上游厂商,
到今天为止也还是没有下落。
我想请问的是:
公司说请各位做短暂休息,这期间不支薪
但这状况不是符合无薪假而且要支付基本工资吗?
还有,这状况是不是能直接离职?
公司表示说不愿意开非自愿离职,
大致上的意思是说有在台中园区的工作可以做,是我们的问题(原本我们在高雄园区)